6.2 外观、基本参数、材料检查


6.2.1 对照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文件资料,目测或用通用量器具检査,样品的工作温度范围、灭火剂充装密度、工作压力、系统喷射时间等基本参数与第4章的规定是否相符。样品的结构、尺寸、灭火剂、贮存容器的容积和直径、部件材料等与第5章的规定是否相符。
6.2.2 采用目测检査部件标志的内容和固定方式等。
6.2.3 检査样品工艺一致性情况,目测有无加工缺陷、表面涂覆缺陷、机械损伤等现象,是否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和设计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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